台灣物業管理產業協會
  • 協會位址.

    台南市中西區民權路三段360號

  • 06-280-0197

    tpma2007@gmail.com

  • 服務時間.

    週一~週五 上午8點~下午5點半

新聞摘要 -
2020-03-06

新建物登記免辦建物測量 讓民眾省時又省錢

2020-03-05 聯合報 記者江婉儀/新北即時報導


板橋地政事務所表示,內政部在102年已修訂相關規定,民眾申請建物第一次登記時,不用申請建物測量,也特別製作了有趣的四格圖卡,讓民眾了解這項便民措施。圖/板橋地政事務所提供

新建物完工落成,過往都要先申請建物第一次測量,板橋地政事務所表示,內政部在102年已修訂相關規定,民眾申請建物第一次登記時,不用申請建物測量,也特別製作了有趣的四格圖卡,讓民眾了解這項便民措施。

板橋地政事務所主任林泳玲表示,以往新建物蓋好完工領到使用執照後,民眾如果要申請建物的所有權第一次登記,必須先向地政事務所申請建物第一次測量,繳納測量相關規費,由地政事務所測量或轉繪後核發建物測量成果圖,再依據測量成果圖申請建物所有權的第一次登記。

林泳玲表示,內政部在102年8月已修訂土地登記規則及地籍測量實施規則相關規定,新增可由申請人檢附經建築師或測量技師等專業技術人員,依使用執照竣工平面圖繪製簽證的「建物標示圖」,直接向地政事務所申辦建物所有權登記,免再申請建物第一次測量。為了有效推廣這項省時又省錢的便民措施,板橋地政所也特別製作活潑有趣且簡潔易懂的四格圖卡,讓民眾可以一看就懂。

林泳玲表示,建物第一次登記新增的簡化申辦流程申請方式,適用從102年10月1日以後領有使用執照的建物,選擇以建築師或測量技師繪製簽證的「建物標示圖」申請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,不僅省去地政事務所排件測量的時間,而且還免繳納測量費用,歡迎多加利用。